服贸之窗

全国最早的服务外包行业之一

您的位置:首页 > 服贸之窗 > 业界动态
“一键开办”“一车直通”……江夏区多措并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19-10-10来源:原创文章浏览次数:621

      近年来,江夏区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和企业关切,凝心聚力深化“四办”改革,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全力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相关改革举措获得企业和市民一致好评。

  总服务台

  01

  挑战最短时限  “一键开办”立等取照

  “两个减半”筑坦途,跑出行政审批“加速度”。江夏区主动申请作为武汉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试点区,先行先试出台江夏方案,在全省率先搭建“智慧江夏企业一键开办平台”,通过人脸识别注册、网上实名申报、AI自动审核,实现营业执照立等可取。

  该平台技术提供商副总经理王海鹏称,传统表单审核、身份核实需要人工进行。如今,AI可以自动有效地对信息进行准确审核,机器审核无法通过,再通过人工进行审核,提升企业开办审批效率。与传统方式相比,“一键开办”可以说是“秒批”。

  同时,该区制定《武汉市江夏区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方案》,试点将营业执照、印章刻制、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社保开户等环节时限均控制在2小时之内,实行“7小时办结制”,将企业设立时间压缩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挑战全国最短时限。

  综合窗口“一窗通办”

  据了解,为方便市民办事,该区还推行审批服务“一窗通办”模式。合理设置综合窗口,打破部门隔阂,实现跨部门“前台无差别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

  02

  创新审批模式   “一车直通”顺畅开工

  审批“直通车”

  今年5月,在江夏城投集团项目部,江夏区行政审批局审批“直通车”工作人员给他们发放了五里界消防站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张证照是通过该局工作人员直接入驻企业进行办理,仅用6天时间就办好。

  据了解,江夏区行政审批局率先探索、贡献经验,牵头制定《江夏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改革实施办法》,重点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土地摘牌到开工的审批时间控制在36个工作日以内。创新试行开工备案证,将重点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时间提早近5个月。

  该局还创新制定《江夏区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的实施方案》,通过提前介入、提前服务、提前开展模拟审批的方式,压缩审批时间。创新开通审批“直通车”、“靠前办”,直接授权江夏区经发投集团和江夏区城投集团对项目进行审批,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来回跑。

  此外,该局率先在全市试行“开工备案制”、“加速办”,创新实行“分级审批”、“马上办”,将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直接下放至科室,减少内部流转环节。

  03

  开展贴心服务   “一分不花”把事办好

  江夏区行政审批局每年办件量均在17.5万件左右,每天群众人流量在3000人次,该局严格规定现场工作人员服务标准,要求热心接待市民,营造良好办事环境与氛围。

  该局常态化开展免费复印打印、免费法律咨询、免费邮寄送达、免费帮代办等服务。免费复印打印年均让利约50万元,免费邮寄送达年均让利20万元。该局率先在全市实行“5+2”延时服务机制,周末节假日不打烊,办事群众不用再担心周末无法办证。

  据悉,该局已通过政府买单方式,减免审批中所涉及的评估论证或专家评审费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技术团队主动为项目提供“私家定制”服务,年均让利近300万元。此外,该局拟采取政府购买方式,为企业提供免费刻章服务,年均让利近200万元,逐步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

  04

  建立容缺机制  “一次办好”不再折腾

  9月9日,湖北宏泰零度高端制造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来到江夏区行政审批局办理企业设立时,暂时无法提供法人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原件且合伙协议填写不全,其本应属“马上办件”,因申报人无法提供完整齐全的资料,不能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该业务。

  该公司因刚成立事务较为繁杂,经营所在地离区行政审批局较远,短期无法再派人来办理该业务,该区行政审批局综合科工作人员利用其专业知识为企业提出最便捷的解决方案,做出了容缺所需资料允许后期补齐的决定。企业办事人员在得到公司法人的认可后,审批、办结和打印出证均在2小时之内完成。

  据了解,江夏区在全市率先实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等创新做法,大幅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推动项目更快落地开工,不让企业在审批上耗费时间。市民和企业办事来回跑的时代将彻底终结,市民切实感受到“一次办好”的便捷。

"楚才回家"官方微信

协会官方微信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软件园中路光谷软件园C6栋505室 027-87204909

Copyright 2018. 武汉市服务贸易(外包)协会 .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6019327号-2 技术支持:京伦科技

--友情链接--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37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