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贸之窗

全国最早的服务外包行业之一

您的位置:首页 > 服贸之窗 > 业界动态
省科技省财政厅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4来源:原创文章浏览次数:613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办区〔2020〕5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和我省贯彻落实意见,认真组织做好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填报工作。

      一、总体要求

      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应及时通知并组织所管辖区域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名单见附件1)按照要求,登陆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系统(网址https://cgzhndbg.istic.ac.cn/)进行填报,具体登陆程序见附件2。

      2.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财政局要督促辖区内单位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并加强对报告真实性的核查力度。各单位涉密成果及应用不属于报送内容。

      3.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财政局应当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报送要求

      1. 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于2020年9月15日前完成本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网上填报工作,并将填报系统生成的正式版年度报告打印盖章后,报所在地区科技局、财政局。各地科技局、财政局要严格审核所辖区域内单位年度报告有关材料,对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全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进行信息汇总与监督检查。

      2.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财政局应梳理形成本地方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总结报告,于2020年9月20日前将本地方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总结报告(附所属单位年度报告目录)报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联系人:省科技厅赵鋆冲: 027-87135349

      省财政厅:戴文佳027-67818561

      附件:1. 湖北省有关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名单.xlsx

      2. 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微信图片_20200814104714.jpg

"楚才回家"官方微信

协会官方微信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软件园中路光谷软件园C6栋505室 027-87204909

Copyright 2018. 武汉市服务贸易(外包)协会 .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6019327号-2 技术支持:京伦科技

--友情链接--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37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