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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根据《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示范内容》(见附件1)要求,本次申报围绕信息消费+乡村振兴、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新型信息消费产品与服务3个方向9个领域,征集并遴选一批具有创新意识、核心竞争力、可参考和总结推广价值的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引领,进一步释放信息消费潜力,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
二、申报要求
(一)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在东湖高新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经验。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主体需按照《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要求,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在5月10日前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将盖章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我局(光谷政务服务中心7号楼7018),需与在线提交的电子版内容一致,同时将纸质版扫描成PDF版本和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word版发送至邮箱(2673888187@qq.com)。
(二)市经信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在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中,按照申报项目应具备较强的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的原则,从信息消费+乡村振兴、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新型信息消费产品与服务3个方向各遴选出一个申报项目,作为特备项目经省经信厅直报国家工信部(申报主体为中小企业的优先),其他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上报省经信厅,参加省经信厅的推荐评审。
(三)省经信厅将组织行业专家对各地推荐的申报项目(不含武汉市特备推荐项目)进行综合评审,遴选省级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20个,并择优向工信部推荐国家级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琳
电 话:67886133
邮 箱:26738881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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