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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山区2022年智能制造与两化融合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4来源:原创文章浏览次数:220

根据《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洪政规[2021]5号)关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文件精神,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研究,现开展2022年洪山区智能制造与两化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

(一)支持对象

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规上工业企业及服务机构。

(二)支持条件

1、2021年度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规上工业企业,依据2021年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

2、申报2021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和评定奖励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在洪山区登记纳税,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申报企业在两化融合相关硬件、软件、研发、服务等投入费用需达到100万元以上。

3、2021年辅导我区规上工业企业首次通过国家认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和评定的中介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是武汉市两化融合服务联盟评定的两化融合服务机构。

(三)申报企业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表。

2、国家相关认定文件或证书(复印件盖章)。

3、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纳税情况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5、两化融合建设项目介绍(含企业基本情况、两化融合建设现状、两化融合工作的做法及成效、下阶段两化融合工作的打算及规划等)。

6、近两年(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企业两化融合相关硬件、软件、研发、服务等投入费用的全部合同、发票、验收单等复印件。

7、项目申报承诺函(附件)。

(四)申报中介机构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中介机构与我区2021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和评定企业签订的合同(复印件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相关服务费发票(复印件盖章)。

二、补助类

(一)支持对象

获市级(含)以上部门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和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和省、市数字经济产业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的企业。

(二)支持条件

1、2021年度获市级(含)以上部门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和企业。包括工信部认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和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省经信厅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和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市经信局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等。

2、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在洪山区登记纳税,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有推动企业智能制造或两化融合建设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3、拟支持的项目近三年软件投入的总额应不小于100万元(2019.1.1-2021.12.31)。

4、一个企业每年最多申报一个项目补助;同一软件投入只能申请获取一次区级政策资金支持,不得对同一项目进行分拆、重复申报。补助类申报与奖励类申报可同一年申请。

(三)企业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表。

2、国家、湖北省或武汉市相关文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纳税申报证明。

6、企业智能制造或两化融合建设情况(含企业基本情况、建设规划、管理架构、主管履职情况和应用绩效情况等)。

7、项目在软件应用与集成方面的投资清单(含软件开发合同、发票等)。

8、项目申报承诺函(附件)。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企业对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9月23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按照先后顺序胶装)和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整合为一个PDF文件)。

3.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电话。地址:区科经局经济运行科(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C5栋副楼512室)。联系人:李广威 陈容  027-87374326。

洪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2年9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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