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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和第五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6来源:原创文章浏览次数:294

各企业:

 

按照市经信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和第五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附件),我局现将通知进行转发。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2月5日前登陆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平台企业状态显示“已完成”的企业再填报《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名单推荐表》(附件2),将推荐表Word版发送至邮箱dawang7788@sina.com。2023年2月5日后提交申报资料的企业将于下批次进行认定。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第五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自愿申请,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须保持一致。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需完整填写《第五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3),按要求编制本企业佐证材料(见附件4),将申请书、佐证材料及第五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初核推荐表(见附件6)合订成册形成线下纸质申报材料。并于2023年2月27日-3月5日期间登陆培育平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栏目,线上完整填报相关企业信息、上传佐证材料。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3月5日前将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Word版发送至邮箱dawang7788@sina.com,企业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三份,胶装)报送至区科经局经济运行科(融创智谷C5栋裙楼512)。
联系人:王思懿 18672768797   陈容 87374326
技术支持电话:027-87231717
 
附件:市经信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和第五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洪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3年1月11日

 

附件:1.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及佐证材料要求

      2.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名单申报表

              3.第五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

          4.第五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及佐证材料要求

          5.第五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汇总表

          6.第五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评表

          7.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8.市经信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和第五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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