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贸之窗

全国最早的服务外包行业之一

您的位置:首页 > 服贸之窗 > 协会新闻
关于组织开展洪山区2019年度“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0来源:原创文章浏览次数:1508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创新性强、增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的科技企业,按照《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洪政(2018)1号)文件精神,就组织开展洪山区2019年度“瞪羚企业"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认定为洪山区“瞪羚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为具备高新技术企业特征的科技型企业。
      2.原则上工商注册、纳税征管关系在洪山辖区内。
      3.产业领域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含互联网+、移动互联、物联网与云计算、高端软件、移动互联网)、生物与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4.具有核心技术,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好的中小科技企业 需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上年度总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上年度总收入在5000万元-1亿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5%或利润增长率达到 10%;上年度总收入在1亿元-5亿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2)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近3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1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5.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科技企业。
      二、 认定程序
      由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组织开展洪山区“瞪羚”企业申报及评审等相关工作,对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布本地区认定名单,并报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备案,统一纳入武汉市“瞪羚企业”库。
      三、 申报材料
      企业需按照申报材料样式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1.“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
      2.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3.经审计的近3年的财务报告;
      4.近3年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按照认定条件4中标准(2)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近3 年获得投资的协议,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及资金到位的相关证明;
      6.企业技术创新情况证明材料;
      7.企业近三年获得政府支持等证明材料;
      8.企业近三年所获荣誉情况等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编制材料;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有序;编制材料目录,需列出主要附件材料清单;章节间用彩纸隔开。
      2.请申报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在2019年10月10日前报送至洪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其中:
      (1)电子材料报送地址:将纸质版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发送邮件至 532539800@qq.com。
      (2)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48号九重大厦12楼1212办公室。
      3.联系方式
      洪山区科经局高新技术与产业发展科
      杨 杰:87374372 曾 凡:87168216
      通讯地址:洪山区书城路48号九重大厦12楼1212室

      附件一:“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docx

      附件二:洪山区“瞪羚企业”认定申请汇总表.docx

 

洪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19年9月18日

"楚才回家"官方微信

协会官方微信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软件园中路光谷软件园C6栋505室 027-87204909

Copyright 2018. 武汉市服务贸易(外包)协会 .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6019327号-2 技术支持:京伦科技

--友情链接--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3701号